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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向金融机构首派特派监督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10:47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张静

  《宁夏农村信用联社和银川商业银行特派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最近正式启动。原财政部驻宁财政监察专员任振荣、宁夏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张玉龙和宁夏审计厅经贸审计处副处长白彦,以特派监督员身份进驻宁夏农村信用联社。这是宁夏为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推出的新举措。

  宁夏近年来出现的银广夏事件、德隆风波、西北证券等一系列金融事件,这些问题的出现,与监管缺位、监管不力、监管制度滞后等有关。地方政府必须代表群众,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业稳定发展。

  宁夏采取特派监督员制度,在宁夏金融界历史上尚属首次。它既借鉴了当前西方金融管理上的独立董事制度,又仿照我国现有的国有企业的监事制度。特派监督员进驻地方金融机构后,将列席有关会议,并关注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等;查阅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财务状况、经营绩效和资产运营等情况;监督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公正地发表意见等,加大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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