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鼓励与谨慎并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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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9:39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记者 韩雪萌 在建行、工行、中行等3家国有银行基本完成战略引资后,近期,市场上开始出现一种“国有银行引资排斥民营资本”的看法。针对这种“排斥论”,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多次予以驳斥,并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国有银行的引资要区分资本准入和机构准入,不能笼而统之。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也表示,为减少大商业银行机构调整的震动和增强
两位金融界的高层是在重申政府关于民营资本可以进入银行业的政策。对于民营资本进入中国银行业的路径和态度,政府文件中也有明确的表示。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 尽管一些民营资本的代表认为,中国银行业的改革排斥了民营资本,但是实际上,据记者了解,民营资本进入中国银行业的典型案例已经为数不少。民生银行作为一家成功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民营资本已占其总股本的55.04%;而浙商银行作为成立时间不长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营资本已占其总股本的85.71%。对于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好处,全国政协委员萧灼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好处很明显———可以提高银行业的竞争水平和效率,打破由国有或准国有经济一统银行业的格局,促进整个银行体系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可以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提高银行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并最终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对于民营资本准入,中国银行业一直不存在法律障碍。 比如,对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法》并没有禁止民营资本参与商业银行的设立。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营资本历来都是该类机构资本金的重要来源:《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作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提出,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的均可申请向其户口所在地或注册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等均没有限制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规定。 事实上,民营资本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银监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05年末,据对1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统计,国家股、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外资股及民营股占比分别为23.95%、30.79%、14.33%、12.07%。特别是2002年到2005年三年间,民营股增加了65.54亿股,增长率为144.9%,民营股占比增长了1.24%,而同期国家股、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占比分别下降了0.76%、17.19%。 而另一组统计数据也表明,民营资本在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小金融机构中,资本金比重所占数额也在与日俱增。 据对我国115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统计,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地方财政股、外资股、民营资本股占比分别为41.66%、17.34%、4.17%、29.42%,民营资本占比仅次于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2002年到2005年三年间,民营股占比增长了10.19%,同期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地方财政股的占比分别下降了4.33%和7.65%。据对城市信用社的股权结构统计,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民营股占比分别为29.17%、40.41%,民营资本占比最高。2002年到2005年三年间,民营股增长了8.24亿股,占比增长了15.62%,而同期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占比下降了12.66%。 我国农村银行机构一般由辖内中小企业、农村工商户、农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建,从资本归属来看,基本为民营资本。截至2005年末,全国12家农村商业银行中民营股占70.5亿股,占比56.3%;全国60家农村合作银行中,民营股份达32.92亿元,占比32%。这两类机构的其他股份为自然人股,包括社会自然人股和内部职工股。 可见,如今,民营资本已经进入到中国银行业的各个领域。 但是,反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人认为,民营银行财力有限,资信不足,会增加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金融风险则会引发整个社会的危机。而国有银行因有政府做靠山,不会倒闭。另一个理由是,一些民营企业控股银行的动机不纯,股东通过自身参股银行套取资金。显然,关联贷款对于民营银行来说,总是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而德隆事件成为监管当局对于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态度的转折点。 因此,不难理解关于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问题,中国银监会强调的态度是:区分两种准入,欢迎民营资本,防止关联交易,审慎设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