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积极参与立法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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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10:42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珠海3月20日电 记者章永哲报道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工作将突出立法工作重点,确保立法工作质量,并围绕四项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为人民银行依法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这是记者从16日至17日在广东珠海召开的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法制工作会议暨“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大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会议提出,在金融立法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规划
要当好法律顾问,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继续为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人民银行的国际交流活动等提供法律顾问支持;加强人民银行诉讼案件的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部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 加强法制宣传,推进金融法制工作全面发展。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做好法制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加强金融法制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开创金融法制工作的新局面提供高效的信息资源支持;加强法制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律事务工作水平。 据了解,2005年人民银行金融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先,在金融立法方面,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宏观调控,保持金融体系稳定,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规范央行自身行为等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完成了以下立法任务:积极参与了国家立法工作,高度关注与金融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的建设,参与企业破产法、刑法、物权法、反洗钱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工作;为人民银行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机制提供法律保障;加强人民银行履行金融服务职能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和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有关制度建设,完善人民银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研究制定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金融法律研究工作,为金融创新和立法提供理论参考。其次,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法律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第三,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在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第四,加强法制宣传与培训,推进金融法制工作全面发展。第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制部门工作水平。 会议还对“四五”普法期间涌现的29个先进集体和29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