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偿揽储 闽银行业订立三大自律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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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04:1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邵芳卿 发自福建 福建省银行业界昨日在福州正式签订三大公约,禁止包括有偿揽储在内的各种无序恶性竞争行为。该省银行业协会监事长吴炳康称,这标志着福建银行业自律机制开始启动,各家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走向理性和成熟。
三大公约分别为《福建省银行业维护金融债权公约》、《福建省银行业银行卡自律公约》和《福建省银行业储蓄业务公约》。其中,涉及银行卡和储蓄的两项公约,签约银行共有14家,分别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兴业、交通、中信、光大、招商、民生、华夏在福建的分支机构,以及福州市商业银行、福建省邮储局和福建省农信社。而涉及维护金融债权的公约签约单位,另增了农发行、国开行、中国银联的福建分支机构和华融、长城、东方、信达4家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等7家单位。 维护金融债权公约规定,将建立重大危机金融债权安全和敏感问题快速通报制度和行业联合维权工作制度,对损害银行金融债权的行为采取内部通报、警示通知、同业制裁及公开曝光或投诉等措施。 银行卡自律公约指出,对于部分未涉及的收费标准,由各会员单位协商、报有关部门核准后执行,并禁止随意降低或采取明佣、暗扣及其他手段变相降低商户结算手续费,否则将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赔偿、建议纪律处分乃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等措施。 储蓄公约禁止各种无序恶性扩张和垄断储蓄的行为,禁止采取有偿方式委托个人揽存或介绍、联系存款业务,违者将面临协会的警告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