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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速度前所未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3: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记者 顾时宏

  “外资银行目前进入中国的速度可谓前所未有,但金融的管理仍有待完善!”正在此间参加“两会”政协经济小组讨论的委员赵宇梓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作这表述。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去年十月底,已有七十一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了二百三十
八家营业性机构,有二十二家外国银行入股中国国内十七家银行,外资银行投资金额超过了一百六十五亿美元,占国内银行总资本的一成五左右。外资银行的进入对改善银行治理结构、改进管理、提升国内银行的竞争力起了积极的作用。

  他说,尽管零售业务的全面放开到今年底才开始,但外资金融机构通过投资入股的形式已经提前进入零售业务领域。在这短短两年时间,花旗、汇丰、恒生、德意志银行等诸多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纷纷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通过在信用卡领域的合作,快速进入中国国内零售银行业务。

  对外资银行日渐在中国升温的迹象,赵宇梓委员认为,国家加强对金融的绝对控制非常必要。目前尽管对单个外资银行进入持股比例有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限制,但在某个业务领域的持股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赵宇梓委员指出,如信用卡等零售业务,目前外资银行在与国内银行合作谈判中普遍都提出了百分之五十对五十的持股要求,由于对这一领域控股比例和准入条件尚无明确规定,使国内银行在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另外,一些外资银行正在通过收购等手段力图突破目前有关金融持股上限的管理规定。为此,他建议在WTO框架下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明确控股比例与准入条件,加强对国有银行的保护。

  “事实上,据联合国报告显示,外资银行对发达国家的金融渗透程度很低,” 赵宇梓说,比如美国政府对银行,尤其是对零售银行业务的保护政策表现尤为突出。因此,他建议,在参加全球化的过程中,既要按WTO框架坚持开放,也要有策略地保护好国内金融业的核心领域和资源。

  赵宇梓委员还建议,金融市场在加大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的同时,也应该加快对国内市场开放,将民营和民间资本放在同等位置,一视同仁。

  赵宇梓说,目前能规范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的法律法规主要为《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法律效力层次不够高,对于中国金融重要核心领域(如零售银行业务)的开放和准入条件尚无法律明确规定,对国内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法律限制较多。因此,他呼吁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明确具体业务中外资的控股比例上限,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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