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永哲报道 日前,人民银行党委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并正式印发全系统。此举标志着人民银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反腐倡廉工作将深入推进。
人民银行党委在《意见》中提出,2006年至2007年,要初步建立人民银行教育、制
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至2010年,建成符合人民银行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至2020年,建立起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纲要》后,人民银行党委高度重视,强调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积极贯彻落实。
人民银行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为组长,党委委员、副行长吴晓灵,纪委书记王洪章为副组长,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见》起草小组,并提出要按照《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要求,从人民银行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具体管用、便于操作、符合人民银行实际的具体意见。
《意见》稿形成过程中,起草小组先后9次召集各司局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进行座谈讨论,6次书面征求意见,并反复与相关司局对文稿中涉及的近期具体任务进行探讨商榷。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意见》起草情况汇报,对《意见》起草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经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符合人民银行实际的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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