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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可享全额贴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1:0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和平)昨天,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该通知细化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对象、贴息标准等,并要求各省市确定的微利项目在今年2月10日前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根据《通知》规定,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达到范围主要包括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此外,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而本次通知也对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水平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及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为了保障小额贷款的顺利发放,《通知》规定将设立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将不纳入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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