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有了行业自律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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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1:06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韩雪萌报道 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今天在京举行。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与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中国银行业协会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责,各会员单位要齐心协力,共谋自律大计,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促进行业发展壮大。
近年来,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满足农村信贷需求、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2003年8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农信社的财务状况明显改善,资金实力明显增强,省级联社体制的管理优势和效果初步显现。但是,在行业管理职能交给省级政府以后,银监会专司监管职能,省以上行业协调、服务出现了“真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体系中,一直没有建立起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给省级行业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一些省级联社纷纷提出建立全国性的农村信用社行业自律组织的请求。 唐双宁称,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银监会决定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履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律组织职能。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接纳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以及26家省级联社为协会会员,并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专司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 据悉,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将根据《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要求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规定,以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以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法为手段,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切实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秩序,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员单位服务的水平。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将填补“真空”,使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逐步走上理性发展、规范运行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