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开立进口信用证 国家损失800多万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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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12:12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11月30日电 (李春光) 山东省枣庄市警方近日成功侦破一起国家审计署移交、公安部督办的特大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5名涉案嫌疑人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4年11月,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在专项审计中发现,中国工商银行枣庄分行国际业务部在1995年至1998年期间,先后为3家台资企业开立进口远期不可撤销信用证50余笔,金额达2000余万美元,其中14笔807万美元到期全部形成垫付,造成直接损失达812.47万美
山东省公安厅接到审计署特派办移交的线索后,遂指定枣庄警方对此案进行侦查,并将案件上报至公安部督办。经查,中国工商银行枣庄分行时任行长赵某等有关人员为赚取3%-5%的手续费,在不审查对方贸易真实性的情况下,违反有关规定,大肆超额、延期开证并私自动用保证金,致使开出的信用证大部分在境外融资,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由于发案时间较长,涉案相关人员分散在全国各地,枣庄警方通过大量工作,今年相继将赵某等5名嫌疑人抓获到案,并在短期内查清了14笔信用证的出具、兑现、垫付等情况和违规动用保证金等犯罪事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