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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大银行先实施新巴塞尔协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00:15 东方早报

  中国银监会将率先对在国外有分支机构的大银行采用新巴塞尔协议进行监管,中小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则被允许暂时延用现行的资本制度。

  中国银监会国际部副主任罗平近日在2005中国银行家论坛上表示,银监会正在制定在中国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的白皮书,预计初稿将于年底出台供业内讨论。巴塞尔协议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统一规范,已成为国际标准。参照该协议,中国银监会去年出台了《商业银行资
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在2006年底必须实现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去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出台了新资本协议,2007年将在十国集团国家开始实施。目前,国际上大的银行都在采用新协议的内部评价法。

  罗平透露,银监会推行新巴塞尔协议将采用“两步走”以及“双轨制”的策略,即力争在2006年底过渡期结束时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都能达到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但对于在国外有分支机构的大银行,将对其采用新资本协议进行监管。

  作者:早报北京专稿 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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