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东亮) 袁某,早在两年前就在农行麦积分行开立了账户进行业务资金的往来。不料,2004年11月15日,袁某的女儿徐某前来办理正常业务时却发现,7万元的存款一夜之间蒸发了。为此,袁某将该银行告上法庭。近日,麦积区法院做出了农行麦积分行给付原告存款及利息的判决。银行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据袁某介绍,她是2003年11月30日在麦积农行新桥分理处开的账户,但就在2004年11
月16日上午10时许,女儿徐某到该处办理存款时发现,自己账户上的7万元前一天却被人用假身份证转走,账户的密码也被人更改。事发后,袁某要求银行按存折余额支取现金,银行方面却以已向警方报了案为由拒绝支付款项。无奈,袁某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在审理过程中,徐某还向法院提供了事发前一天的一起事件:11月15日下午5时35分,徐某到银行存42000元的款,当时正临近下班,在柜台外等候的储户有四、五人,该处记账员因操作失误,错将另外储户的现金53800元存入徐某的账户内,银行的工作人员要求徐某配合转出款项,之后,徐才将自己的款项存入。
近日,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农行麦积分行存在五方面的违约行为:银行疏忽审查,该银行工作人员事发前一天的工作失误,客观上造成徐某在存款时多次按压密码的后果,增加了密码泄露的机会;安全防范措施存在 隐患;银行违反了一日累计提款超过5万元,应备案登记的规定;银行没有做到合同约定的凭折支取。
根据银行的违约事实,麦积区法院作出判决,由农行麦积分行给付袁某存款7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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