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广东分行问责“升级”
本报记者 田晶 发自广州
中国银行将实行更为严厉的问责制,发生案件涉案金额达不达到百万元将成为相关管理者是否也会被同时追究责任的界限。
昨日,记者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获悉,该行人事制度改革已经启动,其中问责制更加细化,不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的相关管理负责人也将被就地免职或撤职。
中行广东省分行有关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证实,该行已开始实行百万元以上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包括: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外,凡基层处、所或支行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支行一把手及主管行长就地免职或撤职;分行本部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就地免职或撤职;省行本部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科室负责人就地免职或撤职,并确保对涉案人员、责任人员的处理落实到位。
上述人士表示,在中行内部,对于负责人的问责早已开始实行,重大案件相关负责人肯定是要被免职的,此次只是将问责制度细化,并量化了具体涉案金额。不过该人士表示,近期并没有二级分行或者支行行长因涉案被免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中行广东省分行这一“连坐”问责制,已使得全省所有办事处以上机构,包括各支行、二级分行的领导班子,均已全部进行过一次以上的撤换或重新任命。
该人士表示,各支行、二级分行领导班子近期撤换或重新任命,主要是由于刚刚启动的人事改革,部分负责人已在进行双向选择。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在参照四川分行、浙江分行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广东分行人事机构改革于本月启动,并计划于8月份结束。中行广东省分行本部与各二级分行、直属支行的改革同步进行,省行本部部门负责人、辖属行一把手已通过竞聘重新上岗,现正进行的是本部各部门及辖属行副手的竞聘。
与总行人事改革相对应,广东中行改革后实施“扁平化管理”,减少行政级别,所有员工分为三个序列:经营管理序列、专业技术序列和技能操作序列。以专业技术序列为例,分高级经理、经理、经理助理、助理经理和行政助理五级,每一级别都按照不同岗位设定了工作年限等门槛要求。省行本部各部门设总经理,下设的团队负责人由科长改称“主管”,原先很多科长由于改革成为专业技术序列人员。
由于目前处于人事改革的敏感时期,中行近期内控管理更趋严格。该行一家支行员工告诉记者,现在普通柜员的业务操作失误处以400~1000元的处罚,而网点负责人则照此三倍处罚。此外,在任务考核上更加严格,支行负责人连续3个月无法完成任务便会被免职。
中行广东省分行提供的资料显示,该行近期在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方面动作频繁,在全省设立了13个稽核中心,稽核人员增加至300余人,全部实行基层行财会主管和总稽核上级派驻制。除此之外,该行在全国率先推行网点负责人代职制度,每年不定期对全省50%基层网点负责人突击代职,坚持岗位轮换和异地任职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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