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实行大案责任追究制 上追两级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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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6:00 第一财经日报 | ||||||||
银监会将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本报记者 李涛 发自北京 银监会将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哪里出了案件,就要上追两级的领导责任,同时对经营管理和内审稽核这两条线实施双线问责。
记者昨天从银监会获悉,这是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辽宁调研考察时透露的。 刘明康总结了最近一段时期一些银行发生的案件的三大特点:一是绝大部分属于基层机构高管人员作案;二是内控制度存在漏洞或形同虚设,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类似的案件在不同的机构甚至同一银行内简单重复;三是犯罪分子作大案后很轻易地一跑了之。 对此,刘明康表示,结合这次案件专项治理,银监会将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哪里出了案件,就要上追两级的领导责任,同时对经营管理和内审稽核这两条线实施双线问责,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内控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上建立防范案件风险的长效机制。 刘明康还表示,银监会将专门成立创新业务监管部门,以跟踪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变化,及时研究制定业务创新风险的监管策略。 他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是否可控、成本是否可算、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的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资产证券化等新业务发展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刘明康指出,信用风险仍然是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要通过实行同质同类银行比较法,加强对不良贷款偏离度和迁徙变化情况的监控,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准确性,加强充足拨备和呆坏账核销,做实利润,保持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持续“双下降”。他说,当前要特别关注宏观调控政策对银行贷款的滞后效应,加强对土地储备、高速公路建设、汽车消费和房地产等有关领域贷款的风险提示和管理,防止不良贷款反弹。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跨地区经营的要求,刘明康指出,关键是要坚持条件和标准,对于满足各项监管要求,并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达到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银监会将逐步允许其跨区域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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