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风暴成分行行长梦魇 无限风光一去不复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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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08:13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石朝格 北京报道 由建行“刮”起的一场国有银行分行行长问责“风暴”正向纵深发展。 6月12日上午,央行山西太原中心支行仍被一种紧张的“空气”所笼罩。近些天来,该支行老是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
“已有好几位国有银行二级分行行长给我打电话询问这方面的事情。”更多的时候,该支行一位资深副行长被这些人弄得有点哭笑不得。 “我们将及时把这些情况汇报给央行天津区行。”他进一步解释,由于“7·28”系列金融诈骗案涉案金额巨大,高达十亿余元,太原中心支行辖内涉案的银行分支机构有近20余家,因此人们相信“问责‘风暴’才刚刚开始”,特别是那几十位国有银行二级分行行长更是忐忑不安,“有问题的怕一旦东窗事发受到严惩,没有问题的也怕牵连其中”。 分行行长的梦魇 与山西相比,国内其他省份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 “分行行长风光无限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等待他们的将是更加严厉的监管。”一位接近银监会的知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形容。 据他介绍,银监会自今年年初开始着手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到目前已经查出了各类案件45起,成功堵截、防范案件117起,涉案金额本外币合计达5.35亿元。 在调查中,大多数的案件,一些省分行行长与地级分行行长都牵涉其中,另外,“没有牵连的分行行长也大多负有直接或间接的领导责任”,据他初步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大约有近千名两级分行的正职或副职将接受内部调查。 江苏银监局的一位人士也佐证了这一说法。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其辖内的国有银行一部分分行行长近来活动频繁,“老往总行跑”,其用意无非是证明自己没有问题,当然也不能排除一些人主动去总行交待问题或是正常汇报工作。 截至到记者发稿时,此次问责行动,建行一共问责了湖南、山西、黑龙江等4位省分行行长,吉林省分行副行长兼营业部总经理杨森;而中行则有20名二级分行的行长“下课”,主要集中在东北、广东、山西、河北、深圳等地,省级分行有两名分行行长被免职。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随着“问责制”的进一步推行,建行被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的分行行长将逐步浮出水面,其主要将集中在东北、广东及西部地区;而中行掀起的人力资源改革风暴才刚刚开始,估计到今年8月份结束时,将会有一大批省分行行长、二级分行行长陆续被免职。 对于这场问责“风暴”,众多国有银行两级分行行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现出极为谨慎的态度,一方面他们表示极力拥护总行的决策,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由于打击力度过大、打击面过宽会引发一系列的后遗症,如员工疲于人事更迭而导致业务下滑等等。 “这种硬性的考核标准,对于我们这些相对落后地区的分行行长很吃亏。”某国有银行黑龙江分行的一位行长不无忧虑地表示,如果用同一把尺子量人,最终的结果就会有失“公平”。 据他介绍,该分行所辖的近十家二级分行行长近来经常向他打听有关问责事宜,一些人还当面向他发牢骚,甚至极个别的还主动请求辞去“行长”职务,宁愿当一名信贷员。 该国有银行新疆分行行长的处境似乎比他还要困难一些。这位行长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几天前一位市分行行长找到他。“如果我因为问责问题被免职,我就从您办公室的窗台上跳下去”。 事情还远没有到收官的时候。 中建两行的问责才刚刚开始,而工农交三行的人事改革则正准备“动真格”。6月11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此作了专门的评价。他指出,目前,国内银行业面临着信用、市场和操作三大风险,银行业案件高发态势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这暴露出银行内部管理不善、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并把其归纳为“三个80%”现象和“三个一”现象:即职务犯罪80%,尤其是一把手犯罪问题严重;案发在基层的80%;内外勾结作案的80%。一把手纷纷落马,内部环节一路打通,犯罪分子一跑了之。 或许,分行行长的梦魇才刚刚开始。 问责制悲情出手 种种迹象显示,中建两行最近一批分行行长请辞或被免职绝非偶然。而不久前发生的建行张恩照“事件”,更让问责制的真正推出变得刻不容缓。 “两家银行正处于股改上市的关键时刻,人事改革显然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中总行的一位高层告诉记者,其实总行一直在致力于这项改革,甚至对总行总经理、分行行长一级高管的社交圈都有严格限制,但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推出了更为严厉的问责制。 中行办公室主任王兆文告诉记者,中行在人力改革中已经有引咎辞职制度,其中包括了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和职位调整,只是一直没有很好地执行。 “由于制度不明朗,实行垂直管理的银行体系没有对这类问题引起足够重视。”中行北京分行的一位副行长感叹,近段时间来,国有银行大案要案频发,屡禁不止,更牵涉大量高管犯罪,“到了该下决心的时候了”,否则将积重难返。 新上任的建行董事长郭树清下定决心,要用铁的纪律和铁的规章制度强化问责。5月23日,郭树清亲自签发了《关于追究案件发生机构及其上级机构领导人员责任的规定》,实行领导人员失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制度,“包括总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在内的各级领导人员,如果严重失职,导致辖区内发生案件或违规问题,将要求其本人引咎辞职”。 据了解,此次中行被免职的20名分行行长都是因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了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其主要集中在东北、广东、山西、河北、深圳等地。 建行的情况同样如此。 建行“下课”的四位省分行行长及一位副行长所辖的地区都系案件多发区,2004年建行75%的大案要案都发生在这5个分行,占全行案件总数的41%,占所有涉案金额的91%。 “这么高的案发比例,这5家分行成为建行的重灾区,拿它们‘开刀’自然顺理成章。”建行北京分行行长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早在今年2月,银监会就责令建行对这几个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今后金融业将逐步实施问责制,使之成为一个常规,并逐步延伸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等其他领域。”中行的这位高层如是说。 一把“双刃剑” 无疑,国有银行实施严格的问责机制是一大进步,对银行高管违规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问责制属于内控体系的范畴,国有银行强化行级管理人员的行政问责制度,督促他们更加勤勉、尽责地担负起领导和督导重任,从而有助于改善银行的公司内部治理环境,增强海外投资者对国内金融机构的信心。”人大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评价道。 但是,“问责制就好比一把双刃剑,也容易引发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中行这位高层不无忧虑地表示,再者,目前在引咎辞职适用标准方面太过模糊,一些细则需要进一步量化,容易导致随意性风险,应该针对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定。 对此张民持有相同看法,他认为,凡事物极必反,一些分行行长为了逃避“问责”会想尽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来达到考核标准。 张的担心不无道理。一直以来,不良贷款几乎是考核分行行长的一个“铁”指标,来自银监会的最新调研结果显示,当前,一些国有银行为了完成不良资产比例下降的任务,把不良贷款人为调整到正常贷款,而且问题极为严重。 “加大问责制之后,行长们尤其是分支行行长对降低不良贷款普遍感到压力比较大,要么贷款滞后反应,要么掩盖。”银监会的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造成贷款风险分类偏离的关键原因在于银行高管人员趋利避害的内在动力,由于监管当局和各行上级行对不良贷款有严格的限制,包括拨备和处理银行高管人员等,所以银行高管人员存在把不良贷款调整为正常贷款的强大驱动力。 这位人士告诫,过于严厉的问责会导致“过度监管”现象的出现,从而引发更严重的金融风险。 “‘过度监管’是现代及未来金融业所面临的最大、最难以规避的风险,而金融银行的信用风险排在第二位,金融公司治理风险排在第三位,作为全球监管最严厉的几个国家之一,中国金融界应该建立一种生态制衡机制。” 比较现实的作法是,“改变分行行长‘坐镇一方,掌管一切’权力过大的局面。”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负责人认为,“银行应该形成‘垂直管理为主,横向管理为辅’的现代管理模式,再造一个与国际银行先进管理模式接轨的新银行。” 据他介绍,交行正积极进行管理结构改革,将现有的20多个部门或撤或并,整合成8大总部,各分行也将按照这8大总部的模式调整机构,接受总行8大总部的管理,真正形成专业化管理。 “最近银行业出现了一些丑闻和重大案件,主要是我们的信用文化和管理制度出现问题,好人主义盛行,有章不循,规章制度不能与时俱进。”刘明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银行业要想规避风险,成为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银行,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引进战略投资人才和专业人才,完善管理制度,建设企业信用文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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