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与纸质支付可具有同等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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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11:29 解放日报 | ||||||||
为引导和推动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公布了《电子支付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文件规定电子支付指令与纸质支付凭证可以相互转换,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据悉,针对现阶段中国电子支付业务的现状,借鉴国际上规范电子资金划拨的先进经验,人民银行起草了这一文件。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于8月9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
在风险控制方面,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银行应针对不同客户,在电子支付业务类型、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支付金额等方面作出合理限制。银行通过因特网提供网上支付业务,单位客户与个人客户之间的支付,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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