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以节水为重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促进节水技术、设备水平的提高,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订并发布了第一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并制订了鼓励和扶持政策。
第一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包括换热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化学水处理设备,供水及排渣处理设备,海水、苦咸水等利用设备,节水监测仪器及水处理药剂等6类,共30项。
有关鼓励和扶持的政策主要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凡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的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国家经贸委将在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中,重点支持开发、研制、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设备(产品),并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项目,将给予贴息支持或适当补助;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应优先选用符合要求的目录中的设备(产品)。
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区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认真分析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基础上,选择本目录内有可能形成本地比较优势的产品,支持其发展。同时,可参照本通知的精神,制订相应的支持措施。
国家经贸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和节水技术发展的情况,陆续分批发布鼓励发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