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计委和交通部的通知,从5月1日开始,我国将全面放开水上客货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次价格放开涉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海洋和内河航运企业,重点是原油运输价格的放开。除由军费开支和财政直接支出的军事抢险救灾运输价格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水运的具体价格将全部由水运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
交通部的负责人认为,水运价格放开不会带来运价的大幅波动。
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彭翠红说:“水运价格的放开,从长远来看,可以促进其他运输方式进一步走向市场和价格的开放,从而有利于我国现代物流(即综合运输)的开展和多司联运的开展。”
交通部负责人强调,水运价格放开之后,各水运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水运企业调整客货运价格时,也应提前三十天向社会公布。对于调价幅度明显不合理引起社会各方面强烈反映的,各地价格和交通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