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4月21日电(记者廖君) 供应商与超市之间原本平等互利、互为依存的利益关系,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发生了重心倾向超市一方的变化。超市处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供应商则处于被动、屈从、听命的境地,众供应商因此对商家满腹怨言。
记者从武汉商业总会了解到,超市方怎么说,供应商就得怎么办,两者间少有沟通,更无商量。强行打折、强行收费、强行摊派,强行结算、强行辞退的现象十分普遍。温州一
厂商说,企业进场商家就要抽取销售额的15%,商场搞活动就要打对折,有时还没有上市的新产品也要打折。对本省的生产商,各商场也没有实行“特殊待遇”。
湖北一公司代表反映,超市、商场营销活动频繁,可事前没有人通知供应商,在心理上、货物上都没有准备,以致于不知所措。一家茶叶公司的负责人说,有的超市不对供应商说明任何理由就叫撤柜,签1年的合同只做3个月就叫走人,不仅不退费用,更不对供应商交违约金。如果是供应商如此做法,恐怕各种赔偿、罚款都会蜂涌而至。
商场、超市各项费用名目繁多,收费金额令供应商负担日益加重。上海一公司说,现在商家不断降低销售价格,只求吸引更多的顾客流,在消费者身上赚不到钱,就拼命在厂家身上扣。以该公司为例,他们去年在家乐福销售120万元,费用近18万元,毛利只有七八点,扣率又要收10点,基本上不赚甚至亏本。进超市专柜要交开户费1万元,进场费1万元,管理费1千元,节日费2000元。中国的四大节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家乐福要收4500元促销费,连“圣诞节”促销费也高达6000元,分店一年一个店庆收6000元,上海总部搞“店庆”,要收15000元。此外,厂家每新增一个经营品种要加收1000元,如果不交这些“苛捐杂税”,想上超市、商场销售,比登天还难。有些地理位置优越、客流量大的商场和超市,即使愿意支付更多的费用,也可能因为商场营业面积有限而被拒之门外。
货账难结,货款难收。一家保健品公司说,家乐福、好又多、华联等几家超市,按合同约定75天结一次账,要拖到90天,规定一月一结的要拖到三个月才结。一家公司的销货款甚至拖了9个月才结账。
对此,众供应商齐声呼吁,商家应加强行业间的自律,开展各项促销活动,应依据自觉自愿的原则,不要拉厂家“陪绑”搞恶性竞争,同时应进一步规范管理,不要给供应商带来额外的沉重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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