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沈阳三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国乐康—美的澜制药厂、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市制药厂、法国施维雅药厂和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7家药品生产单位的7个品种的广告因存在违规现象,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了广告批准文号。不过,部分遭封杀的公司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问题并不是出在公司方面。问题不在我们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副司长李洪生指出,药品广告非法刊播问题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未经审批或伪造批准文号擅自刊播、篡改批准的广告内容、擅自宣传国家明令禁止做广告的药品和宣传药品食品治疗作用几个方面。
深圳市制药厂闫厂长表示,该公司的联邦止咳露被收回广告批文的原因是因为国家规定处方药不准刊登广告。闫称:“不准刊登广告对该品种的销售不会有太大影响,他们以前就很少做广告。”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靳经理告诉记者,其羟氨苄青霉素获得广告批准文号后,不久药典把羟氨苄青霉素称之为阿莫西林,新达公司在药品广告中遂随之改变,监察部门说与广告批文不符。靳也承认,广告中也存在着少许文字和画面逾规的地方。现在靳正在北京调查情况,并准备重新申请审批。
“公司听到有关情况后,马上调查原因,发现问题不在我们,而在广告代理方。”沈阳三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张宏伟副总裁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委托一家报纸跑广告批文和做药品广告。报社刚刚来函解释原因,问题出在广告刊载中对批文的误用。”据熟悉内幕的人士称,三生制药这一广告文号遭到药监局的封杀,因为中间环节出了问题。高投入,高产出
“高投入,高产出”使各制药公司趋之若鹜。国家规定,医药广告的投入不得超过公司销售额的2%。而实际上,各家公司均超过了这一比例。
2000年,哈药集团的药品广告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该公司去年一季度,实现工业产值20.46亿元,同比增长超过了100%,利润增长了40%多。各个品种的销售业绩呈几何级数增长,其中盖中盖增幅更是高达300多倍。媒体称:“哈药集团80亿销售是用11亿元广告砸出来的。”
南方的一家制药公司销售部经理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今年预计销售额是1个亿,广告投入则是200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20%,比国家规定要高出10倍。据他说,现在医药行业的公司广告投入一般在10%至20%之间。保健品的广告投入更是大得惊人,最高达50%。又是大打擦边球
业内人士称,全国现在有26000家药品经营单位,有6000多家药厂,国营企业3000多家,90%是重复建设,光生产氟哌酸的厂家就有500多家。在这种情况下,产生恶性竞争是肯定的。
药品生产和销售利润诱人,所以许多药厂目光都盯在这一块上,反倒是在产品研发方面没有投入多大力气。许多药品或者仿制,或者把以前的药品换个新名称,功夫全用到市场推销,广告战就在所难免。
国家药监局虽然一再强调要加强药品广告的管理,但药品广告市场的混乱并没有大的改观。地方药品监督机构也出于本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很多时候睁只眼、闭只眼,导致违法、违规广告漫天飞。
今年年初,国家公布了首批非处方药(OTC)名单,拉开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的序幕。一部分以前主要依靠医院销售的药品越来越重视药店这一销售终端。再加上“大病去医院,小病去药店”的观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药店成了人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也成了各厂家眼中的肥肉。药品有了知名度,自然不愁没有顾客,做广告无疑是提高知名度的捷径。为了扩大宣传效果,打“擦边球”成了许多厂家费心挖掘的着数。
不让企业做广告,等于间接宣判了企业的死刑。这就难怪为什么药监局一发布收回广告批文的通知,各违规公司就纷纷赴京“赶考”,希望能尽快重新拿到批文。(本报实习记者吴方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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