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讯) 俗称“黑名单”的“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备案制度”首批资料上周入库,共有40名从业人员和6家供应商“入选”,“入选资格”均系涉及索贿受贿、侵吞公司财产、盗窃、与业务员串通抬高物价等行为。资料入库当天,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的七八家会员单位就迫不及待地前来查阅。
在首批不良行为从业人员的名单当中,涉嫌金额最高的达到20多万,有关人员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刑,多数涉嫌资金在数千元范围,这些从业人员事发时都在深圳市几个的大型商场供职。
据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花涛介绍,以上金额只是商家能够提供确凿证据的记录,还有大量不良行为无法统计。据花涛粗略统计,这种现象在深圳和全国的零售业都相当普遍,有的业务员甚至将商品供货价中的1个点当作回扣落入自己的腰包,商家因此蒙受的损失相当严重,一家大商场每年可能因此流失几十到上百万的金额。由于多数不良行为涉嫌数额小、但数目多,商家没有精力一一付诸法律,该协会故希望借“黑名单”来威慑此类行为,并使商场避免使用有污点的从业人员。
去年,深圳市零售行业的销售总额高达200多亿元,有一定规模的连锁商业企业已达到14家,如以上述情况推测,每年的损失当不下上千万元。
问及为何有6家供应商一同“陪绑”?花涛表示,在重点打击从业人员的同时,也当防止供应商的行贿行为,多数供应商是被迫行贿,也有部分供应商为了在竞争中走捷径而采取了主动行为,“黑名单”打击的就是这类供应商。《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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