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3月23日电(记者张俊成) 日前,天津市药监局对8家药品生产企业的9个药品,作出了吊销广告文号的处理。
据介绍,这些药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着夸大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用药,擅自更改批准的广告内容等方面的问题。被吊销药品广告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是:四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茸补肾片、唐山天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利肺片、西安天元药业公司生产的蒂达胶囊等。
据天津市药监局负责人称,规范药品广告宣传,有效地遏制违法药品广告的出现,是保障群众科学安全用药的重要环节。他们在吊消违法药品广告文号的同时,已提请天津市工商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