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佛山讯 佛山市简化房改房上市手续,从本月1日开始,房改房不用先经售房单位和工作单位确认就可以上市。
按照新的措施规定,今后市民要出售房改房,只要填写了《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确认书》之后,就可以直接拿去房改办委托的房地产服务公司办理房改房上市确认手续,不需要再经过售房单位和工作单位,对《申请确认书》加具意见或者确认。
新措施再一次明确了房改购房时,购房人与单位签订了劳动服务协议的,在规定的劳动服务期限内,其所购买的房改房,可以上市交易,但必须按劳动服务协议继续履行为单位服务的义务。
不过,通知也强调:未按成本价补款的房改房,在申请上市时必须由售房单位加具意见确认,按规定补款之后才能确认上市。
据了解,佛山市现有房改房约6万套,而其中已经在二手市场上市或正登记上市的有900套。 (丁华 施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