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中国保险业的最高监督机构首次正面回应“保险泡沫论”。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中国保险业不存在所谓的“泡沫”,实质上是对统计口径的认识问题。
“关于保费收入的统计口径,并没有个别学者所说的‘国际惯例’。”该新闻发言人说,“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分红和投资连结类保险产品的业务收入计为保费。我国现行的保费收入统计方法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和大部分国家的统计口径是
一致的。保监会在统计保费收入时,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进行了分类,分红、投资连结和万能等保险产品都有专门的统计数据。保监会定期把分类统计的结果向社会公布。”
该新闻发言人强调,学者所称的保险业的“泡沫”,和大家一般理解的“泡沫”完全不同。“我们通常讲的经济发展中存在‘泡沫’,是指经济发展过热导致资产价值虚增。”
该新闻发言人还明确指出,分红保险的保障功能和传统寿险产品没有区别。而投资连结保险是投资的比重大一点,还是保障的比重大一点,不同的产品是不一样的,是客户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确定的,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因为部分分红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障成分较低而否定这类产品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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