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社会上的零售药店将会有所不同,它们被分为“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这是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举办的药品分类管理专题座谈会上获悉的。此外,到2005年年底,药店内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出售。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国现有大小不等的药店20万家。在明年上半年,全国地市以上的城市要完成对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的划分,年底则要所有药店全
部完成。这一工作主要在药店换发经营许可证的同时进行。他介绍:根据药店软硬件条件和设施环境,今后达到要求的,药品监管部门会发给其定点标志后,才能销售处方药。至于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各自的标准和要求,现正在制定中。
目前,世界上有130多个国家实行了药品分类管理,即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以使人们科学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患者若自行使用处方药会有很大危险。据统计,去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3万多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中97.4%都是处方药。
我国现有各类药物约1.5万种,截止到今年10月,除了非处方药物4300多种外,其他都是处方药,但眼下只有注射剂和抗菌素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其他诸如激素、心脑血管病药和肿瘤药等,现在并没有全按要求凭医生处方销售。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规定,到明年年底,社会上的零售药店里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因为这些药物都需要医生的指导,也需要药师的进一步核对。
药品做了分类管理,相应的药店也要分类。据业内人士估计,包括北京在内,城市里的大多数药店都会成为处方药店。(记者张雪梅 实习生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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