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青岛项目将开工 山东21企业联手叫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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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 14:29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种昂 济南报道 中石化青岛大炼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一切就绪,项目将于明年初开工。”山东省计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宣布。几乎与此同时,记者从山东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理事长刘爱英处获悉,山东地方21家炼油企业正在筹划派代表赴京,向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反映中石化对地方炼油的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10月28日晚
体制尴尬 “炼油企业早已苦不堪言。”刘爱英从自己的角度如此描述中石化与地方炼油企业多年积淀的矛盾。 从中石化山东分公司2004年10月15日刚刚签发的石化股份鲁业(2004)647号文件也可窥见矛盾的一斑。文件是发给中石化销售事业部的,文件称:“9月份地炼资源收购完成情况较好,收购计划7.10万吨,实际收购完成10.24万吨,目前与山东大部分地炼企业合作情况良好。”文件中还特别提到了,“东营地区地炼企业计划完成差,收购计划2.12万吨,仅完成0.96万吨。经过多方努力,多数地炼企业恢复交售。但山东垦利石化有限公司仍以‘扣减原油计划及每吨成品油强行收取50元等问题’为由,拒不按计划交售(收购计划0.65万吨,一吨未交),同时煽动部分地炼企业抵制现行的收购政策……我们建议扣减山东垦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9月份配置原油指标1.17万吨。” 上述文件提到的“抵制中石化收购”问题,得到了济南长城炼油厂总经理渠光的证实。他表示,多年来双方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原油供给计划和收取成品油每吨50元销售费用上。 据了解,1998年底,国家开始对地方炼油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在全国最终保留的82家炼油企业中,山东占了21家,核定原油加工能力为955万吨。 紧接着,2000年国家经贸委出台文件,对保留下来的地方小炼油厂实行严格的原油分配指标制度,山东的原油计划由中石化代管。据刘爱英介绍,当年,山东省地方炼厂得到原油供应指标180万吨,只占加工能力的20%左右。而根据1999年4月19日由国家经贸委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由此,山东地方炼油厂的原料和销售均被中石化所掌控。 刘爱英告诉记者,1998年国内油价并未同国际并轨,在原油供给上中石化对其所属的山东企业按照国内905元/吨的价格,而提供给山东地方炼油企业却按照最低1200元、最高1700元/吨的国际油价。而后,山东省21家炼油厂共同发起成立了山东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又设立了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以更好地解决与中石化的关系。 但2002年8月14日中石化签发的石化股份鲁业(2002)290号文件中规定,“根据7月份各企业交售情况和8月份地炼厂合作态度,扣减山东滨化集团、广饶石化集团、垦利石化总厂、长城炼油厂等6家企业9月份原油计划。”此类事情时有发生。与之相反,中石化自身的原油计划却在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从中石化的角度看,在总体供应不足和服从国家大战略的情况下,这样做是不得已。有关人士指出,减少供应之前就已经出现的、以从输油管道盗油为营生手段的“油耗子”在减少供应之后有增多的趋势,中石化可能认为这和各地炼油企业提供的生存环境有关。 但山东炼油企业对此十分不满,他们认为,原油计划是国家规定给予地方企业的,只是由中石化代管,中石化根本无权擅自扣减原油供应。 由于同中石化产生了分歧,山东炼油企业成品油销售也大受影响。按照规定,山东地方炼油企业国家计划内的成品油应由中石化代销。为了保持石化产品销路通畅,2001年山东地方企业曾与中石化共同发起成立了山东省中联石化有限公司,股比是中石化40%、山东60%,2002年8月国家正式批准成立。但据刘爱英介绍,2002年7月起中石化开始对山东地方炼油企业收取每吨50元销售费用,对于国家计划代销却不予理会,中联公司也被长期搁置。 有关数据显示,2003年上半年以来炼油利润在整个石油链条中处于最低点,毛利率仅为3.43%。在自身利润日渐微薄的情况下,每吨要被中石化提走50元销售费用。 但这并不完全是中石化的错。第三方人士评价说:“中石化的行为可能不合理,但不能说不合规。”多年来,地方炼油企业反映最多的,就是认为“体制难题”使他们不易获得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因为,本来已是他们最大的市场竞争对手的中石化,却一方面代管着国家原油计划,一方面掌握着成品油的销售权力。他们认为,一切矛盾都是基于这个现实体制而产生的。 “大炼油”将给出“大限”? 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山东省地方炼油企业总体规模最大,多年来同中石化形成的矛盾也最为集中。而中石化投资的青岛大炼油项目的获批加速了矛盾的爆发。 大炼油对于山东来说,是一个梦寐以求的重点项目。按照规划,该项目将在山东形成100亿元的投资、200亿的产出、30亿的利税。如果项目建成,青岛大炼油项目将要安装的一期年加工原油能力为1000万吨的炼油装置,不仅是国内目前单系列最大最先进的一套炼油装置,也是当今世界最大最先进的一种装置。届时,青岛西部将崛起全国规模最大的石化工业基地之一,间接提供的就业机会将达数十万人之多。为此,青岛和山东政府做了长达12年的招商工作,几经周折才获得国家批准,并成功把中石化引进作为投资主体。 但是,2003年3月美伊战争爆发,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由于原油价格增长幅度大于成品油,中石化炼油的利润被压缩。这直接打乱了当初中石化对青岛项目投入产出以及回收投资的预期。紧接着,中石化就开出了将山东省内的地方炼油项目关闭1000万吨的条件。 近日,记者采访了中石化一位高层官员,他解释道,山东的炼油企业相对比较多,而且生产能耗高,技术落后,经常出现成品油不达标的情况。在目前原油加工能力相对过剩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把建设大炼油项目与调整炼油结构、关停地方小炼油结合起来同步运作。 为了大炼油项目的顺利进行,2003年10月山东省和中石化出台方案,决定先行关停拟议中将关停的10家炼油企业中的3家——济南石化集团、济南长城炼油厂和淄博市临淄区化工厂。据了解,此次欲关停的三家炼油企业的规模在当地较大。其中,济南石化集团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大二型企业,固定资产2.94亿元,建成了国内最大的单套生产甲酸20000吨/年的装置;济南长城炼油厂始建于1972年,资产总额1.86亿元,2000年产值曾达到2.48亿元。 但刘爱英说:“我们国家加入WTO是为了充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但在国内却还在实行行业垄断。山东地方企业多数具有30多年的历史,它们的工艺技术与大炼油企业基本是一样的,只是加工能力有大有小,不存在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问题,怎能强行压制?” 据悉,拟关停企业中的济南石化集团和济南长城炼油厂同属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从规模上说,蓝星集团发起设立的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总资产甚至超过中海油,系中国石油化工业的第三巨头。2002年中国蓝星被山东作为重点招商对象引入、对上述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蓝星又先后对企业注入上亿元进行了技术改造。作为竞争对手,中国蓝星很难同意中石化的要求。 据了解,山东省内21家地方炼油企业总产能合计可达1500万吨左右,这些企业大多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并且关系着就业等诸多问题。一次性砍掉1000万吨、2/3的炼油项目,牵扯地方利益之多、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由于与山东对三家企业关停达成了一致,中石化在安排2004年第一季度的供油计划时,即已拿掉了上述3家炼油企业的计划。但由于山东企业的强烈反对,山东省政府向中石化集团公司发函表示,由于有关政策尚未落实,对于济南石化集团和长城炼油厂年内关闭的时间不做硬性要求,另外,不经省里同意,不要停止两家炼油厂的原油供应指标,以利企业和职工稳定。就大炼油与地方炼油的最终关系处理,目前能达成的一致是,“对于山东省内现存的合法炼油企业,有些将在大炼油项目建成之时,实施关闭或破产;有些要转产其他产品;其余企业暂时保留,等大炼油项目建成后,再考虑其前途。”而相关官员也曾表示,关停并转,都按照有关政策来进行。至于进程,没有确切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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