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扬)
建行近日在媒体上刊登22个版的催债公告后,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据有关报道,此次建行、建行北京分行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在报纸上联合刊登22个版的“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向数千名借款人催收5342笔、总额超过100亿元的不良贷款。其中,房贷、车贷与信用卡透支三项个人业务的不良贷款占到债务总笔数的75%,企业债务仅有1020笔。
而此行动耗资100余万元。
建行北京分行个人业务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公告的发起主因是:今年6月信达获得中、建两行的不良贷款处置权,目前建行在向信达转移这笔不良贷款时,根据法律规定,须通知债务人债权变动的相关情况。但在债权转让后,信达将成为新的债权人。
该人士还表示,公布债务人的详细情况,有望借市场传播降低资产管理公司追讨债务的成本。
但该负责人承认,如此大规模的利用公告进行债务追讨,并不期望能产生很好的直接效果,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产生一定的震慑力,同时有助于促进消费信贷市场未来的良性运转。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不愿对此事发表看法。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一位主管级人士指出,根据有关规定,资产管理公司有权以公告的形式对债务进行催讨。过去,这种形式在催收企业债务时,曾被资产管理公司大量采用,但因效果不佳而被渐渐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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