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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我省黄金饰品价费分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15:15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今天,来自广州新大新、友谊商店、王府井等全省近70家金银珠宝首饰专卖企业负责人将聚集广州签下盟约,表示共同执行《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从11月1日起,黄金饰品将实行价费分开定价,消费者从此购买金饰品将清楚其中原材料价格和工费各是多少了。

  长期以来,我省各大小商场销售的黄金饰品均实行“价费合一”的定价机制,因此
即使是款式不同、加工地不同以及名牌或名不见经传的手工作坊加工出来的产品,放到柜台上,其价格也差不了多少。

  为改变这一不合理的经营状况,适应国家黄金管理体制的新形势,广东省9大金银珠宝协会(商会)共同研究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暂行办法》,并通过经销商自愿签约自律和誓盟的形式,决定于下月1日起施行。

  饰金价为黄金原材料价(含税价),以前一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1号金收盘价作为千足金的原材料价,并通过广东省黄金协会网站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即时向社会公布;金饰品的工费(由饰品的加工费和企业营运成本、合理利润、地区差价等组成)由生产经营企业根据饰品的品种款式、工艺繁简程度、品牌效应及流行趋势、企业营运成本、合理利润、地区差价等自行合理确定。

  广东省金银珠宝商会会长甄伟钢介绍,价费分离后,原材料没有价差,但工艺好、款式新颖的,将可根据市场接受情况,提高价格,因此名牌便能卖出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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