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得而复失 辉瑞公司状告专利复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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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14:25 法制晚报 | |||||||||
遭遇中国企业联合质疑 申请专利得而复失 要在中国坚挺“伟哥”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自今年7月5日,辉瑞“万艾可”(国人习惯叫“伟哥”)在中国的专利权在中国十余家制药企业的申请下被宣布无效后,辉瑞近日向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责令专利复审委重新做出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并维持其“伟哥”专利有效。记者昨日从一中院获悉,这起备受瞩目的“伟哥专利”案被正式受理。
据辉瑞公司诉称, 1994年5月,他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万艾可”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1年9月19日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随即,天津市联想药业等国内13家制药企业和一个自然人分别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他们的理由是认为辉瑞公司的该用途专利未能满足中国专利法关于专利须具有创造性的要求。而“万艾可”已经因类似异议在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等南美国家丧失了专利保护。 今年7月5日,专利复审委做出审查决定,认为根据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并结合所属领域的现有技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不花费创造性劳动,无法确信其化合物(“万艾可”)能够治疗或预防雄性动物勃起机能障碍。因此,决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辉瑞公司遂向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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