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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购房条规存差异 外籍购房团北京买房遇卡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 09:1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关爽)

  日前,由美国美中企业家交流会组成的购房团在瀛海名居订购了10余套住宅,但在这次买房过程中,国内常规的一些购房程序却让老外屡屡犯难。据该项目销售中心负责人介绍,因目前美国与中国在购房条规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在细则上均做出了让步。

  美国客商要求,如果购房者在交付定金的7天内想停止购房,并给予合理的理由,开发商需无条件退回全额定金。但国内购房通常很少出现这种情况,至少不会全额退款。

  此外,中国相关法规规定,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时需出示房屋订购书(表明已交完首付款),但在美国却没有此项规定,人们可以直接提出房贷申请,不必出示房屋订购证明,银行则根据个人信誉程度考虑是否贷款。美国普通人完成房贷程序通常只需要一刻钟,而在中国则长达10多天。

  该负责人表示,要克服这些差异,还需要开发商和境外购房者均需做好“磨合”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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