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诸达鹤
今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家具必须附有使用说明书,但这几天记者随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公室和市家具行业协会人员,对沪上12家家具商场调查后发现,仅有20%对这个国家强制性标准真正执行到位,50%仍无动于衷,其中有不少商场在生产日期上打“擦边球”。
走进共和新路上一家大商场,我们随机向5名展厅营业员询问家具有否说明书,结果4名展厅营业员都两手一摊称没有。有名女营业员先是一愣,随后拿出一张广告纸说:“用这个也一样。”我们再问她:“展销的家具是哪天生产的?”回说:“都是今年国庆节以前生产的。”“有否凭证?”“家具都是批发来的,去问老板吧。”“老板在哪?”“他没有留下联系电话。”
家具办负责人对记者说,在生产日期上打“太极拳”,这是时下一些经销商玩弄的障眼法。他们知道,10月1日之前生产的家具可“享受”一年过渡期整改“待遇”,暂时可以不附说明书。
南汇区航头镇最近新开了一家家具大卖场,昨天我们驱车前去调查,询问了近10个展厅,营业员大多不知道说明书这回事。有名展厅营业员总算拿出一本说明书,上面没有出版日期,里面生产日期等栏目都空白,问营业员:“生产日期呢?”回答说:“忘了,忘了,消费者哪天买当场可以写。”家具办负责人当即向她指出,生产日期等项目应在家具出厂时就要写明,说明书出版日期也该在印刷完毕后注明,否则就违反了这个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消费者去选购家具时,一定要问清家具生产日期,如确是今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不要忘记向营业员索要说明书。”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提醒说,如果10月1日以后买下的家具发现没有说明书的,消费者可向厂家查问生产日期,厂家拒绝提供或弄虚作假,可拨打12365热线投诉,质监部门将按国家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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