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加强银行不良贷款剥离中的责任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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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 12:01 新京报 | ||||||||
近日,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剥离过程中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对国有商业银行改制重组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的责任追究问题做出了规定。《通知》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责任追究工作,建立问责制,加强内部审计和稽核,对贷款发放、管理、处置、剥离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的原则,严肃查处,特别要注意查办因决策失误、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形成损失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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