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经营性土地招拍挂 不会引发房地产业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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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 08:12 中国经济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小苏11日说经营性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只是充分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反映了土地供求关系,竞争机制显现了土地的真实价格,公开了开发商的隐形土地成本,使地价回归其真实水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本身不仅不会人为抬高地价,反而为政府通过调控土地供应量稳定地价提供了可能。 小苏在11日结束的全国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座谈会上说,近几年来,随
小苏说,杭州房地产市场调研结果显示,在房价明显上涨的区域,地价会在一段时间后相应上涨。全国200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结果也表明,各大中城市地价水平随房价水平变动,但地价涨落幅度明显小于房价涨落幅度,一般只是房价涨落幅度的五分之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显现了土地真实价格,之所以显得比过去协议出让地价高,实际上是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提高了,相应压缩的是开发商过去取得的超额利润。政府只有在获得充足的出让金收入后,才有能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廉租屋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 小苏同时指出,也应注意到,我国土地二级市场发育迟缓,政府供应土地成为市场中最重要的获取土地的方式,类似于单一供应主体的市场,政府的供地计划,容易给出明确的投机信号,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自然条件优越而用地相对紧张的地区,很容易导致房地产价格非理性上涨。因此,各地在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时,一定要注重制定科学的供地计划和供地策略,配合以相应的投机控制手段,引导市场公开、安全和稳定运行,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幅波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