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从九方面做好土地工作 严格责任追究制
中新网10月13日电 温家宝总理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部署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
(二)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全国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能减少,用途不能改变,质量不能下降。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严禁擅自改变和占用。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三)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标本兼治,有效解决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土地规划、计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
(四)运用价格机制调控用地。土地价格要反映土地价值。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
(五)维护国有和集体土地所有者权益。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低价出让土地和减免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防止国有和集体土地资产流失。稳定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六)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加快清理偿还拖欠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七)大力推进节约和合理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盘活土地存量,新上建设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制定和实施新的土地使用标准,完善相关税制,促进土地利用集约化,防止闲置浪费土地。
(八)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清理开发区和纠正违法违规占地要一抓到底,违法违规设立的、不具备条件的各类开发区要坚决撤销,圈占的土地能复耕的要限期复耕。
(九)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抓紧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把保护耕地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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