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立法会议3小时40分决定行业生存和发展(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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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17:08 《经贸世界》杂志 | |||||||||
虽然在会议未开始之前,整个进程及内容都属高度机密,外资企业在入场前亦是毫无相应准备。但从其发言中不难看出他们的实力,例如:安利代表谈到,政府在制度直销立法时不应过多介入,有关人员发展及薪酬制度等本属企业经营管理范畴的事务应由企业自己确定,而应将精力放在行业准入的高标准制定、从业人员的规范化与专业化考核以及全面的社会监察上;尚赫代表提议对直销商的社会责任与公司责任作相关规定;完美代表建议在国家制定好准入门槛后给予符合该门槛的公司更多的机会,不要让他们转入地下,对30%报酬比率的问题也提出应充分考虑公司利益,以免造成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雅芳代表对反金字塔诈骗条例的颁布非常支持,并希望政府定期发布新闻,提高正规公司的可信度,严厉打击非法传销;优莎纳代表希望30%标准有个明确的规定,不可有更特别的例外规定,以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有分析人士认为,众外资直销企业在此次会议中不仅希望看到一个政府的立法承诺,还希望在符合自身条件的基础上给其他企业设置进入壁垒,甚至有打压竞争对手的意愿。 由此可见,姑且不论实力的强弱,无论是内资直销企业还是外资直销企业,都希望通过本次会议实现一个根本性目标:即—生存!发展! 新纪元 据可靠消息称,《中国直销管理办法》有望于2004年12月出台,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出台的可能还包括《反金字塔诈骗条例》。 届时,工商部门与公安机关将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当然,这个法规尚处于初级阶段,所以这次立法也是具有局限性的,中国政府只是在6年的管理经验上给出的一个框架性的原则,完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就此次立法的表述上,马副部长还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1995年就公布了有关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到现在依然每年提出建议,我们依然每年做出修改。拿出现在的版本,和1995年相比,内容详实多了、规范多了、完善多了、广阔多了。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摸着石头过河”,我们直销立法也是一样,这次先把直销的合法地位确定了,公司的直销资格给出了,以后再逐步探讨和解决更多的直销方面的问题。 虽然本次立法目前仍是一个框架性的原则规定,但对中国直销来说,却无疑是一个里程牌。 它给了中国直销业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 我们相信,此次会议的精神将带领中国直销走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直销也将因此开始新的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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