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立法会议3小时40分决定行业生存和发展(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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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17:08 《经贸世界》杂志 | |||||||||
场内 秩序井然 与会场外的躁动不安相比,会场内的整个进程显得井然有序。 与会人士80余人,企业代表43人,由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主持立法说明,其后是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女士讲话,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制度处处长路政闽女士等政府官员就相关法规进行了通报,最后是与会嘉宾发言。 会中,一个中国国情下制订的直销法规体系浮出水面,它由3部法规:《中国直销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条例》、《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组成。而通过座谈会议,正式向22家参会企业征求意见。 最热门的自然是《中国直销管理办法》,就该办法的内容,邓副司长进行了详尽的说明。(记者注:因为消息封锁严格,记者最终没有一睹该“办法”真面目,只在依据对多个参与嘉宾的采访,就其精神进行了重点性总结,详见后文批露。) 会上,马秀红副部长的发言应该是最受欢迎的,她对中国直销的历史进行了确切的表述,她认为:直销在中国并不是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十几年历史,而是1998年出台法规以后的6年。直销历史必须明确区分一个时间点!直销只有6年历史,否则的话,对于直销企业和行业是没有好处的,是直销与传销的混淆。 与此同时,马副部长还对直销立法的原则进行了几点综述性的表述,其中包括:适合中国国情原则;区分直销和传销、金字塔诈骗根本区别原则等等,并将上述内容归结为12字方针:“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在谈到内资企业时,马副部长语重心长地说:“我也承认,过去6年对内资企业来说,有些是不公平的。所以这次直销会谈中,应该是对所有的、只要符合条件的、愿意进入到这个领域并按照我们这个制度合法经营的企业,都应该让它们进入。所以,我们的直销立法一定要有广泛性。它不是只适应于一些大的企业,国内的一些企业,只要是具备条件的,应该说都可以。” 对于马副部长的本次发言,行业分析人士认为,此次22家参会企业并非就绝对是中国合法直销企业的首发阵容,没有与会的企业,只要达到政府的相关审批标准,并真正做到合法经营,都有希望成为第一批在中国内地市场上以直销模式营销的企业。 而对于内资直销企业来说,马副部长的话更似一颗定海神针,稳住了他们忐忑不安的心,肯定了他们这6年来不懈的努力,并标志着他们终于有望走出灰色地带,沐浴在绚丽的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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