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指出中医药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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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15:55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徐慧) 今后,中医药将更广泛地参予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医技术劳务价格有望提高。在昨天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作出上述表示。 佘靖指出,今后,各地要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中医药发展随着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发展。同时,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当地区域卫生发
此外,随着地方经济的增长,要不断加大对中医药的支持,增加投入。在医疗体制改革中,要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点和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完善中医医疗机构的经济补偿政策,适当提高中医技术劳务价格。积极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医疗机构。 200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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