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商标被侵权 御生堂获赔5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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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 20:0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许多消费者都没有注意到,市场上竟有两个“御生堂”都在经销保健品。近日一中院一审判决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公司等3家公司侵权,需赔偿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公司500万元损失。 御生堂是一家已经有400年历史的老字号,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公司于2002年10月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了御生堂商标,生产非医用营养液等保健食品。自去年3月以来,他们发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公司的御生堂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保健食品,3被告生产销售的御生堂肠清茶、御生堂宫廷减肥茶也属保健食品。由于销售渠道相同,普通消费者无法分辨两个御生堂商品的归属,因此应当认定为类似商品。御生堂生物工程公司擅自使用御生堂商标,并委托寿春堂公司生产御生堂肠清茶、御生堂宫廷减肥茶,并与御生堂保健品公司共同销售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因此判决3被告共同赔偿500万元。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