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行业偷税频繁 揭开房产企业假亏损黑洞(3)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11:10 21世纪经济报道 | |
体制之痛 浙江广厦集团一位副总分析,房地产企业所纳税项是现行税制下交纳地方税种最多的行业,涉及11个税种,建设期长,难以逐笔清查。而且,在我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不是按价值,而是按面积,这种征税形式不能随着课税对象价值的上升而上升,具有税源不足而缺乏弹性的缺陷。这些从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房产商去投机和偷漏税款。 此外,现行税制还有其它不少消极作用。一是土地闲置、浪费严重。开发阶段税少、税负轻,流通环节税重,就相当于给土地开发者的无息贷款,实际上鼓励了投机。二是进入流通时,土地承受过高的税负,从而助长了土地的隐形交易,逃税现象严重。更为严重的是直接影响和阻碍了大量划拨土地进入市场,激发了土地价格的上涨。三是在开发阶段发生的增值部分,由于没有税收的调节机制,使政府无法参与增值价值的再分配。 还有,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导致房地产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在所得税、保有税制,以及三税(增值、消费、营业税)收取不同。“这种不平等现象,如果继续下去,将对国内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同时也导致了内、外资房产企业的偷税手段更复杂更隐蔽。” 杭州市地税局官员也表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也是造成房地产企业偷税的原因之一。“做房地产企业的都有一定关系,没有关系往往拿不到土地,房地产企业往往利用关系在税收上保护自己,有些时候有的企业刚刚查到,就有人出来说话,而且地方保护相当严重,经常受到各种因素干扰,打击力度不够。” 据了解,今年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是全国税务稽查重点之中的重点。上述浙江省地税局官员透露,今年房地产企业仍是该省税收稽查的重点监控对象。 但浙江大学房地产投资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认为,如果不改变现行的税收体制,将“难以真正扭转房地产企业的偷税现象”,“治标不治本”。 据透露,为改变房地产开发期重税导致房价高企及房地产业大量偷税的现象,国家拟对房地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财产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物业税的税赋水平尚未确定,但有一个基本原则,即科学测算现行的房地产税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收费总体规模,令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基本相当。 如此看来,有关房产税制改革的等待,已不会太久。而这能不能真正堵住房地产企业的偷税“黑洞”,还需要时间的考验。 21世纪经济报道/范利祥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