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吉瑛 李欣悦) 昨天上午,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漫画家宋洋诉波导公司侵权的案件。宋洋认为波导公司未经同意使用了他的漫画作品,向其索赔50万元。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原告宋洋在起诉状中称,他是国内知名漫画家。2001年11月,他以时尚艺人孙萌为原型,独立创作完成长篇漫画《坐在对面的企鹅》,并于2003年1月开始在《少年漫画》连载
。2004年1月,《坐在对面的企鹅(漫画版)》单行本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宋洋为该书绘制了以主人公“萌”为主题的封面。
宋洋诉称,2004年6月,他发现被告在其产品促销活动中,以上述作品作为广告宣传材料背景内容。他认为,被告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中,使用上述作品未经他的同意,而且无他的署名,也从未向他支付任何的报酬,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益的严重侵害,遂索赔50万元。
而波导公司代理人表示,宋洋认为波导侵权的是《坐在对面的企鹅(漫画版)》的封面,而不是书的内容,该书封面上写着“宋洋的美术”,但署名并不是“宋洋”。
波导公司据此认为,他们使用的美术作品属于“宋洋的美术”,至于这几个字的含义,他们并不清楚,所以宋洋对这幅封面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