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推航班延误险 部分情况不补偿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07:00 新闻晨报 | |
就在航空公司对于航班延误赔付标准迟迟不出,乘客对于航班延误频频极其不满之时,针对于此的保险产品应运而生。 昨天,记者从美亚保险公司获悉,该公司近期在穗推出的两款旅游意外险(下称“旅意险”)产品中把有关航班延误保障的条款列入保险计划。记者还从该公司获得证实,相关的险种近日也将正式在沪面市。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并未被列入补偿范围。 旅意险附带航空延误保险 据美亚保险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公司所推险种仅仅对“由于恶劣天气、机械故障、罢工或劫持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连续6小时以上,被保险人可获得每6小时延误赔偿300元,最高1800元”的赔付。 而据相关资料显示,除去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航空公司的航班计划、运输安排不当是造成航班延误的最主要原因。 事实上,对航空延误的保障,正在被各保险公司看好。据了解,与美亚一样,上海推出类似险种的还有太平财险。该公司也将对航空、轮船等延误的赔偿,列入“旅意险”的附加险中。 太平财险的相应条款为:“被保险人购票乘坐的飞机航班或轮船班轮发生延误,每延误满12小时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单中约定的行程延误保险金额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该条款中对于航班延误时间的规定要求在12小时及以上,因此对于延误原因没有限制。 “自身原因”难界定 这类“旅意险”推出后,市场反应热烈,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各航空公司航班延误补偿标准迟迟未定。据了解,民航总局7月1日施行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提出了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以及超过8小时以上的,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一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开发这类险种,回避这一主要问题,很大可能就是基于对航空公司“自身原因”的难以界定。该人士介绍说,天气、流量控制、航路管制、旅客自身的原因都会引起航班晚点,尤其有时候会涉及到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的航路控制,因牵涉到机密问题,航空公司又不能明说。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在与航空公司在界定这一问题时存在变数。 此外,该人士还向记者介绍说,由于“航班延误”的赔付条款属于旅游意外险的附属条款,如果要获得该保障,首先必须购买旅意险,而目前国内游客的这一意识尚不强,这就使得该产品利润就不高。而保险公司基于其商业运营的特点,必然会考虑到收益问题,这就使得其在设计产品时避开一些难以界定的考虑因素。 尽管深航出台了国内首个班机延误的现金赔偿标准,但是基于“自身原因”的难以界定,其他各大航空公司航班延误补偿标准迟迟未定。尽管由此留下的空白催生了相关保险产品的面世,但是面对这一问题,看来不管是航空公司,还是保险公司短期内都无法解决。(□晨报记者 马伟伟 付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