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披露“地条钢”为何打而不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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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18:40 中国青年报 | |
实习生 张川霞 记者 程刚 9月20日15时,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和电监会在天津市塘沽区召开全国打击“地条钢反弹”新闻发布会,3部门联合公布了《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据悉,这是我国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将断电措施用于打假治劣。国家质检总局蒲长城副局长说:“这是对生产地条钢违法活动采取的治本措施之一”。 “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由于地条钢成分上的缺陷,在建筑及桥梁的结构中使用会严重影响结构的承载力及抗震性能,大大降低建筑物的安全性与适应性。换句话说,地条钢就像埋在建筑物中的一枚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蒲长城用“形势严峻”描述了各地非法生产地条钢的现状。据了解,目前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法生产地条钢现象,有些地方一个县就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地条钢企业和窝点。打击地条钢成了全国质检系统年年不落的工作重点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全国共捣毁、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1817家;2003年捣毁取缔2200多家。今年仅截至8月,全国质检系统就查处了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4239家,其中捣毁取缔2770家,查获地条钢及其制品7.98万吨,货值1.96亿元,查获地条钢生产设备4508台,立案查处生产“地条钢”及其制品案件3317起。 “这仅是冰山一角,违法生产地条钢量大面广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扭转。”蒲长城尖锐地指出,“最严重的问题就在于地条钢打而不绝。” “暴利驱使,是地条钢企业打而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察司副司长严冯敏介绍说,开办一家地条钢生产厂需要的设备非常简单,一个小规模的地条钢生产企业投入只需10多万元。小投入使得地条钢的成本每吨不超过1000元,而我国正规的建筑用钢,在市场上价格每吨达3700元。价格差距让一些建筑企业舍弃正规建筑用钢而选择了质量低劣的地条钢。一个小型的地条钢生产企业一个月就能收回所有的投入。 “暴利驱使地条钢生产企业肆意妄为。而出于税收、就业等地方利益考虑,也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对这种高污染、高耗能、低质量的企业大开‘绿灯’。”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说。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质检部门查处地条钢困扰重重。在个别地区,当地政府对某些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不允许质检部门检查,即便要检查,也得经过主管领导层层批准。还有些地方,甚至将行业评议投票权赋予了这些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非法企业,监管部门顾虑他们“公报私仇”,因此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手软”的现象。 据介绍,当质检部门查到地条钢,一般罚款在千元左右,几乎无法对暴利的地条钢企业起到致命的打击作用。但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对这种假冒伪劣企业的惩处非常严厉,一次处罚可能就会使这些企业倾家荡产,永无翻身之日。 刘兆彬同时指出,囿于制度设计缺憾,质检部门的行政执法往往无法与提起司法诉讼程序有效衔接。查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后,怎么向司法机关提交,如何调度配合,法律法规缺乏具体清晰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无法得到法律的应有惩处,是地条钢得以长期存在的另一个原因。”刘兆彬说。 事实上,并非只有质检部门在查处地条钢时会面临这种困境,几乎所有负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职责的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时几乎都碰到过这种困扰。 “我们需要为此发动一场‘持久战’,将打假进行到底。这需要工商、发改委、卫生等多个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的主动配合。消除假冒伪劣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生存土壤,才是治本之策。”刘兆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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