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政策:教师得职业病也算是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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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20: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上海新“工伤办法”适用于教职员工 上海今天消息 据今天《东方早报》报道:昨天,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透露,《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教师在学校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也适用。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说:“新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事业单 位的从业人员也适用这个办法。因此,过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适用企业工伤办法处理的单位,将随着7月1日《实施办法》的实施,已全部纳入本市的工伤保险范围。由此,本市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均适用本市的《实施办法》。”(单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