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草新方案“问题楼盘”小业主办证有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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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14:3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 记者殷小杰报道:广州市将“对症下药”加快对策调研,顺利的话年内有望出台解决诸如因开发商“走佬”而影响小业主办理房产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方案。 历史问题影响小业主办证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交易所副主任黄文雄昨天介绍,目前仍有三大历史遗留问题 影响小业主办理房产证。一是违章建筑。具体表现在开发商完全没有办理报建手续,或是报少建多、先施工后建、改变使用功能等。这些建筑因距今时间长久,涉及范围广,再加上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没有报建资料或是规划部门不能再作处理等原因,至今无法确权,致使小业主无法领取房产证。 二是开发商不依法申请确权。部分楼盘因开发商倒闭、破产或是不知所踪而无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直接导致部分已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房改职工及被拆迁户业主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三是农村集资房。这些房产大部分为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该类楼盘主要集中在白云、天河、海珠、芳村等区域,包括开发商以购买“宅基地”形式开发的“集资房”、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统筹建设的“集资房”等三种主要形式。 办证与开发商债务相分离 对此三大类“问题楼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进一步与规划、建设、质监、财税等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如若顺利,目前正在起草的新方案可望年内出台。 事实上,为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2002年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最让小业主受惠的是将开发商未缴齐土地出让金问题与小业主办理房产证彻底剥离,明确了未缴齐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项目的办证条件和处理办法等,并将范围放宽到未缴齐出让金的单位房改房等。 黄文雄表示,在新政策的支持下,只要是已办理“大确权”手续的楼盘,即使开发商已经“失踪”,同样可以办理房产证。具体操作是小业主到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确认该楼盘已办“大确权”后,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然后凭法院出具的证明即可办证。他表示,对这类楼盘,只要有一户业主曾经办了房产证,就足以证明该楼盘已办理了“大确权”,所有小业主绝对可以办理房产证。 而对于未办理“大确权”但开发商已“走佬”的楼盘,因其涉及未经规划、建设、质量等一系列验收环节,问题相当复杂,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现时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调研,考虑出台解决方案。 芳村将试点二手交易放权 从本月28日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率先以芳村区为试点,将其区域内的持房产证的国有土地房地产交易和转移登记业务下放给区国土房管独立办理。这意味着,自此以后,在芳村区政府主管部门即可办理房地产二手交易过户手续。此后,广州市将逐步将事权下放工作在全市铺开,以建立精简高效、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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