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哥”销售渠道放开 将可在零售药店销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09:5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叶永笔)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文件获悉,辉瑞生产的药品“万艾可”(通称“伟哥”)将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 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京药监市[2004]174号”文件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销售“万艾可”:符合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处方药凭执业医生处方方可销售的政策;具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此举实际上就是放开‘万艾可’的销 售渠道,允许其在药店进行销售。”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傅世垣教授解释说。此前,辉瑞“万艾可”只能按特殊药品经营渠道售给二级或县级以上(含二级和县级)综合医院,而不能在药店进行销售。处方权也限于上述医院从事泌尿外科和男性科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技术职称的医师。傅世垣认为,很多病人出于隐私考虑,不去医院就诊,从而导致就诊患者不如预期,而那些充斥在市场上的各种良莠不齐的性保健品占据了大块市场。“万艾可”允许在药店销售,将为其更进一步抢占市场提供便利。 北京市利君堂大药房总经理刘向军对此表示欢迎,他说:“这肯定会方便消费者。我们现在也符合销售‘万艾可’的条件。” 另外记者了解到,目前辉瑞方面正在积极联系有关药品零售企业,以保证“伟哥”顺利在柜台亮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