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用社未来四走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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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 08:0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在9月18日举行的“全国地方金融第八次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透露了城市信用社未来四个走向。 这四个走向分别为:一是对于经营状况良好且已达到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标准的城市 信用社,逐步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二是对设在县市的城市信用社,可以考虑研究探索组建以所在地区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按照股份制原则进行经营管理、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社区银行;三是对于风险较大的城市信用社,提请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切实措施,通过增资扩股、置换不良资产、更换管理层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股东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四是凡不能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改造、资产质量低劣、管理混乱、经多种措施救助无效的城市信用社,将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市场退出,以更好地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唐双宁表示,对于按照处置方案拟保留的城市信用社,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准入标准进行审查,通过合并重组成立单一法人社,并促进其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对限期内仍未达标的城市信用社将通过收购、重组、退出等方式予以处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为农村信用社的工作。 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城市信用社进行收购与兼并;对于目前处于停业整顿和撤销清算阶段的城市信用社以及按照处置方案拟撤销的城市信用社,将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市场退出工作。 唐双宁指出,整顿后的保留社和合并重组后成立的单一法人社,应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调整经营管理思路,明确市场定位,充分发挥管理层次少、效率高、贴近客户的优势,服务于地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及社区居民。通过规范改造,使城市信用社逐步发展成为产权关系清晰、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 相关链接 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共有城市信用社法人机构709家,其中处于运营状态的城市信用社412家,账面资产总额1517.69亿元,负债总额1505.73亿元,上半年实现税前利润1.73亿元。 在处于经营状态的412家城市信用社中,已合并重组形成单一法人社55家。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2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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