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新规定 保险营销员违规要上“黑名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 17:33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9月19日电(记者 宗新建)记者从浙江保监局获悉,该局联合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并颁布了《浙江省保险营销员市场行为规范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下称《处理办法》),严格杜绝部分保险营销员及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 据了解,一直以来,由于准入门槛不高,保险行业内营销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劝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解除与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诋毁其他保险公司或其产品;售后服 务质量极差,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隐私等行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今后,一旦营销员有这样的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将在一至三年内停止其展业。而一些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比如截留保费、保险赔款或给付金等款项;以弄虚作假、哄骗蒙蔽等欺诈手段招揽业务等,营销员将被列入"黑名单",并电脑存档,可供各保险公司查询。(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