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行业专题--零售业 > 正文
 

物美大商争购超市发再起风波 超市发闹分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08:36 京华时报

  本报记者 杨开然

  在暂时平息一个月后,两大商业巨头物美集团和大连大商集团争购超市发控股权的争夺战再起硝烟。昨天,记者从大商控股的天客隆方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了天客隆提出的解除天客隆与超市发2001年签订的资产重组协议的请求。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意味着期望通过控股天客隆(持有超市发股权)进而实现控股超市发的计划落空后,大商集团已经转向谋求天 客隆的独立经营来推进大商集团圈地北京市场的计划,但这个意向立即遭到超市发强烈反对。

  两巨头纠纷不断升级

  昨天,物美集团收到8月31日来自北京市高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物美名下的超市发股份2302万股遭冻结,而该股份正是超市发职工持股会转让给物美的股份。据了解,本次冻结物美股份裁决源于今年5月由大商集团控股的天客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请求确认物美与超市发股权转让协议及物美同超市发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托管合同无效。该案只是大商集团与物美集团围绕超市发争购引发的一系列诉讼案中的一例。

  昨天超市发副总张伟春告诉记者,上述裁定并不影响物美集团在超市发的控股地位,冻结后这部分物美股权只是不能转让和质押而已。业内人士指出,显然,冻结物美股权并阻挠职工持股会转让股权只是大商集团握在手里的筹码而已。

  2001年12月,天客隆以19家门店折价4000余万入股超市发公司,占其34.77%的股权。2002年,超市发国有股权将转让的消息传出。2003年7月,大商股份斥资1.03亿元收购了北京天客隆集团92%的股权并借此间接占有超市发34.77%的股份,图谋借此机会进入北京市场。2004年1月,超市发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全面与北京物美集团和大商等进行接触。两大商业巨头物美集团和大连大商集团争购超市发控股权的争夺战从此拉开序幕。

  最后,超市发职工持股会以每股3.20元的价格(共约7360万元)将所持有的超市发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物美集团。4月21日,超市发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持有的34.77%的超市发国有股权托管给物美集团。此举意味着物美集团从超市发控股权争夺战中胜出。然而,大商集团与物美集团围绕超市发展开的争斗不仅没有因此结束,而且不断升级。

  昨天,记者在天客隆公司看到一份法院的通知书,通知书指出,大商控股的天客隆要求解除其与超市发签订的《资产重组协议书》的请求已经得到法院受理。

  天客隆为大商闹分家

  记者昨天致电天客隆总经理杨启瑞,他承认,早在8月23日,天客隆就向法院递交了要求解除其与超市发签订的《资产重组协议书》的诉讼状。要求解除资产重组协议是为了把天客隆原有的19家店从双方的合资公司超市发中分离出来,独立经营。

  据了解,这份《资产重组协议书》是由超市发和天客隆在2001年12月8日签订。协议规定,双方重组设立新公司,天客隆以19家门店入股占总股本的34.77%,超市发国资公司占34.77%,超市发职工持股会和一些小股东占据了剩下的股份。新公司就是目前物美控制的超市发公司。

  天客隆方面表示,在签订重组协议后,天客隆依照约定将公司19家门店折价投入到超市发公司里,但超市发却存在多种违约行为,包括:在物美进入后股权动荡,使得重组前承诺的新公司上市目标无法实现;物美进入后,天客隆的两个董事席位被剥夺等。由于超市发的违约行为,致使其投入的19家门店经营业绩下降,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因此,要求解除重组协议。

  超市发公司无意放行

  “天客隆分立出去经营已经有几天了,销售款项现在没有交给超市发。”昨天天客隆总经理杨启瑞坦言。而天客隆法律部孙律师告诉记者,分立经营是依据了合法法律程序,但是具体是什么法律程序,他不肯明言。事实上,天客隆方面已经采取了相应的行动。从9月11日起,天客隆的19家店销售款没有再交给超市发公司;更有甚者,9月13日,全体在超市发总部工作的原天客隆员工撤出超市发。双方还因此发生激烈冲突。

  业内人士分析,就目前双方的股权纷争来看可以有三种解决途径,一种是物美将所持超市发股权转让给大商,一种是大商将股权转让给物美,最后一种是天客隆减资退出。由于天客隆的门店早已并在超市发名下,如果大商出让股权,那意味着大商虽然拿走资金,但失去所有门店资源,也失去了北京市场。显然,大商不会照办。按照事态发展,前两种结果显然已经不可能实现。

  那就只能寄望于第三种途径。但昨天超市发副总张伟春明确表示,反对天客隆分立经营。他表示,天客隆分立经营既影响了股东的利益,也将极大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目前就天客隆提出解除重组协议的事情,超市发已经向法院申请复议,他预计法院不会支持天客隆的请求。张伟春还告诉记者,针对天客隆不将销售款上缴超市发的做法,超市发正在收集证据,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京华时报》(2004年9月17日第B52版)


邮件订阅:
  《新浪股市特快专递》正在举办有奖订阅活动。请在下面填写您的E-mail地址,您将有机会获得神秘礼物
Email: 订阅 退订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物美新闻 全部大商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