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商机 刘翔“12秒91”注成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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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13:50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郭鑫安 实习生蔡珊 记者马辉)刘翔以12秒91的速度刚得金牌,湖北大冶左先生昨日就通过省商标所申请注册了“12.91”商标。 “12.91”,是刘翔在雅典奥运会110米跨栏跑出的冠军速度。喜讯传来,市场弄潮人充分利用此商机,围绕刘翔夺冠做文章。在鞋、服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12.91”,使人们一看到商标,就联想到商品是轻便、速度、具有冲击力和竞争力。
如今申请好商标,具有一定难度,理想的商标,绝大多数早被注册,一般的商标,难以产生品牌效应。“12.91”商标,挖掘出了新鲜事物的特殊意义,具有简洁明快的特质,也很容易通过国家商标总局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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