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银行“内鬼”昨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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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 09:36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首席记者 赵中鹏)昨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名与社会不法分子勾结造成银行上亿元损失的银行“内鬼”被执行死刑。 原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会计科科长的王利明伙同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汇票和转账支票从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共骗取储户存款人民币2843.2万元;原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城东路支行职员王翔,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伙同他人及另案处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说,金融诈骗犯罪往往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犯罪或者贪污、挪用、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交织在一起。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熟悉金融业务及操作程序,知道如何规避银行规章制度的约束和监管,他们的参与使金融诈骗犯罪更加隐蔽,更容易得逞,社会危害性也更大。要有力打击和有效防范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必须在依法严惩社会上的金融诈骗分子的同时,依法从严惩处那些参与金融诈骗犯罪和腐败、渎职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据了解,2000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破坏金融犯罪案件近3万件。其中,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0352件,判处犯罪分子27915人;审结金融诈骗犯罪案件7264件,判处犯罪分子758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