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Ⅲ标准小汽车暂缓减征消费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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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09:1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 通讯员李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暂缓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减征消费税的政策。 据介绍,暂缓减征欧洲Ⅲ号排放标准小汽车消费税,主要是由于目前小汽车欧洲Ⅲ号排放标准正在制定中。而且,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车用油品质量也尚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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